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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丹东市社科联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表于:2023-10-13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丹东市社科联《关于做好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丹社联发〔202313号)要求,现组织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标准及对象

1.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或论文。

2.结题对象为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和2022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题课题。

二、结题鉴定材料

1.实名材料:《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1份,签字盖章。

2.课题研究成果:实名1份,匿名材料3份,请按照《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附件2)排版装订。

3.实名材料和匿名材料分开装订报送。

4.电子版材料:结项审批书、课题研究成果(电子稿提交word文档)、汇总表。

三、其他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审核工作,填写《2023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3)。

2.因特殊原因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提出延迟结题书面申请(附件4),并说明原因。当年度未申请结题鉴定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可申请参加下年度的结题申报,仍未通过结题的,该课题不再受理,并做撤项处理。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鉴定,对鉴定合格的课题予以结项。

3.学校截止日期:1023日。

4.电子版发送ldxykyc@126.com,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临江校区文萃楼1208室)。

联系人:全丽阳

联系电话:3789075

附件:

1.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

4.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31011


临江校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邮编:118001

金山校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邮编:11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