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辽东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教材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第一批立项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2022年第二批立项且已完成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及2022年以前立项建设的校级教材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1.主编提出申请。
填写《辽东学院教材结项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非样稿)。
2.学院验收评审。
(1)学院教材建设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个人提交的教材验收材料进行评审验收,在《申请表》中的“所在学院意见”栏,按照验收情况填写详实的验收意见,并签字盖章。
(2)结项验收标准参照《辽东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执行(附件2)。
3.学校审批备案。
教材主编将《申请表》和结项教材各一式一份,于2023年6月14日前,提交学校教务处审批、备案。审批通过者,学校予以发文公布。材料提交地点:临江校区1号楼902室;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ldjwzlk@163.com。
附件:
1.辽东学院教材结项验收申请表
2.辽东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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