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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
2020-12-08 09:10 |
各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加强学风建设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现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教师评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的主体和对象 评学主体: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 评学对象:除毕业班之外的全校各班级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教师评学时间 2020年12月14日早八点——12月21日早八点 (二)工作程序和评价办法 1.任课教师主要从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及学习效果三个方面对学生学习情况做出总体评价。评价内容共10项指标,每项10分,总计100分。 2.任课教师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辽东学院教师网上评学操作流程》。 3.承担公共选修课和体育选修课等非行政班的任课教师不参加评学工作。 4.网上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对全校评学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发布给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反馈并撰写“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发送到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邮箱ldxypjzx@163.com。 三、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并做好组织动员,指导授课教师掌握评学内容及各项指标,严肃认真做好教师评学工作,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廉宏昱 3789358
附件:辽东学院教师网上评学操作流程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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