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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
2019-11-27 10:49 |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东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我校将于本学期第十四周开展课堂教学“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同时“网上考核评议辅导员”工作将同期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及对象 (一)评价主体 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高职学生。 (二)评价对象 1.本学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及高职学生授课的教师及其任教课程(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其中不包含实践周开设的课程。 2.本学期全职及兼职辅导员。 二、评价时间 1.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 2.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8:00 三、工作要求 1.每位学生必须严肃对待全校评教工作。评价过程中,不应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应本着对辽东学院发展负责、对教师和辅导员工作负责、对学生本人负责的态度,按照实际分析客观评价任课教师及所任辅导员,避免恶意打分,保证评教数据准确,能真实反映学校教学状况。要坚决杜绝代评等现象发生。 2.每个学生都应对自己本学期的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进行评价。无故不参加评教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及查询成绩、课表等,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学生在评教过程中,遇到本学期所修课程与评教系统不一致(如课程或教师信息错误)的特殊情况,请及时反馈到所属学院综合办公室,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整理后发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邮箱ldxypjzx@163.com。如遇到所任辅导员与评议系统不一致的情况,请及时反映给辅导员,由学院统一整理后报送学生处。 4.保证学生参评率是保障学生评教结果客观真实的重要因素,请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好学生评价工作,指定专人对学生评价工作进行动员、组织和指导,保证各学院的学生参评率。 具体评价操作过程请参见附件“辽东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流程”。 “学生评教”联系人:廉宏昱3789358 “辅导员评议”联系人:毕书广3789053
附件:辽东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流程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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