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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传“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相关材料的通知 辽东学院评价中心发[2018]25号 |
2018-12-25 16:39 |
各教学单位: 为了及时完成学校审核评估佐证材料的整理上传任务,根据《关于开展辽东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东学院[2018]82号)要求,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信息应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传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现开展2018秋季学期材料上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上传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4日; 2.上传材料:各教学单位对照附件1中明确的材料进行上传,请于2019年1月4日前上传完毕;如原有的上传材料需要修改,也于1月4日前修改替换(重新上传时将原文件删除)。 3.师范类本科专业评估结束后,按照学校部署,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专家反馈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条落实整改。请各教学单位填写“问题整改清单”(附件2),并上传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 “8.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材料”中。 4.学校复查:学校将于2019年1月5、6日对各教学单位此次上传的材料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将在“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微信群”中告知各教学单位材料上传情况。
附件:1.教学单位2018年秋季学期上传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材料目录 2.问题整改清单
联系人及电话:高媛媛 3789358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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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价中心发〔2018〕25号 关于上传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相关材料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问题整改清单.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教学单位2018年秋季学期上传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材料目录.docx】已下载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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