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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
2021-04-23 11:42 |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本科专业教师。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数量 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请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每类项目每校限报5项,协同创新项目限报2项。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推进普通高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附件3),按照《通知》要求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保存为word文档,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二)部门初审 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并统一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按照申报类别分别报送至该类项目负责部门邮箱。 (三)学校审核 学校各类项目负责部门对《项目申报书》审核,推荐至上级部门。 四、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负责部门 (一)联合培养和资源共享 负责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荐芳 电话:3789045 电子邮箱:ldjwzlk@163.com (二)教师互聘 负责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郭志新 电话:3789112 电子邮箱:ldxyrsc115@163.com (三)协同创新 负责部门:科研处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电子邮箱:ldxykyc@126.com (四)合作交流 负责部门: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徐桐 电话:3789331 电子邮箱:gjjlhzc@eln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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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项目申报书.rar】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普通高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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